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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主称在人寿财险修配厂遭欺骗,四千多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4/9/30 11:05:39

龙头新闻讯(记者崔立东文/摄)1月11日,几经交涉,牡丹江宝马车主于女士终于从汽修厂拿回了1.2万元退款。退款原因是汽修厂在维修于女士的宝马车时装配的是副厂件,而保险公司给于女士理赔的是原厂件。即便得到了补偿,车主于女士仍不开心,自己的爱车装上了副厂件,“怎么看都感觉别扭”。

意外发现:修配厂给宝马车换副厂件,与原厂件价格差十倍

年8月,于女士的五系宝马车出险,车损比较严重,经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人员现场勘查,需要更换保险杠、发动机盖、左大灯等配件,车辆被送到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定点修配厂牡丹江南亚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经牡丹江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核损为2.2万元,其中,前保险杠元、发动机盖元、左大灯元。

半个月后,维修一新的宝马车重新回到于女士手里。不久后,于女士发现车子发动机盖漆面出现龟裂现象,她并未在意。年1月1日,于女士车子前保险杠发生轻微剐蹭,她到附近的修配厂咨询维修事宜时,得到一个令她惊愕的消息:车上的保险杠不是原厂的,是副厂的。

经进一步查验发现,宝马车的发动机盖是旧车拆解件(使用过的)、左大灯也是副厂的。修配厂技师告诉于女士,这种副厂的配件啥价都有。保险杠高仿的一千多元,最便宜的也就几百元;拆解的发动机盖也就两千元左右;副厂的大灯好一点的不过一千元,差一点的三五百元。

修配厂老板称:2.2万人寿财险的理赔款只得到1.7万

第二天,于女士找到投保的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投诉,客户服务中心陈经理表示,这个问题应该找修配厂。于是,于女士找到牡丹江南亚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交涉,提出三个解决方案供修配厂选择:一是修配厂更换原厂配件;二是补偿1.5万元,车上配件不更换;三是退还保险公司2.2万元理赔款,去别处修。南亚美车负责人朱某表示,车子已经修完一年多了,这期间于女士的车子是否更换过上述配件无法确定。也就是说,上述出问题的配件不能确定就是南亚美车更换的配件。

于女士据理力争:“我的车子一直都投保的全险,3年时间只发生过一次事故,就是在南亚美车维修的那次。可以查保险公司报案和维修记录。”南亚美车负责人仍以配件没有问题为由不予处理。于女士又找到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陈经理,认为人寿财险公司指定修配厂存在以次充好,副厂件当原厂件使用,人寿财险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陈经理向于女士表示其将继续与南亚美车公司沟通,后打电话告诉于女士,南亚美车方面承认配件有问题,并答应适当退还部分维修费,让于女士再南亚美车公司负责人朱某协商解决。于是,与女士再次找到南亚美车公司朱某,与其协商。朱某表示,可以退还于女士元钱作为补偿,车上配件不更换。对此解决方案,于女士不认同。于女士提供的朱某的录音显示,人寿财险赔付给于女士的2.2万元修车款其实修配厂并未得到那么多,只得到1.7万元,如果按照于女士的解决方案,修配厂损失太大了。

三方协议私了:“今后出现任何问题与修配厂和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无关”

1月10日,记者陪同于女士到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陈经理处要求解决此事,并提出修配厂老板朱某称2.2万元理赔款修配厂只得到1.7万元的问题,怀疑人寿财险克扣理赔款,“少给人家元,修配厂能不糊弄吗?”对于女士的诉求陈经理表示理解。“搁谁谁都不能让!”他说,“我们是按照原厂配件的价格理赔的,他(修配厂)却给换的副厂件,不应该。”陈经理称,对于于女士的诉求,需要打电话请示一下领导再做答复。不一会,给领导打完电话的陈经理告诉于女士,领导态度很坚决,必须解决好于女士的问题,否则就把这家修配厂“停了”(解除合作关系)。对于修配厂老板称2.2万元理赔款只收到1.7万元的说法希望于女士提供证据。最后告知于女士,次日约南亚美车老板三方商谈解决方案。

1月11日,于女士、南亚美车老板朱某、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陈经理三方协商,就此事达成解决方案:车上问题配件不更换,南亚美车退还于女士1.2万元。并立下字据:今后于女士车辆上述配件出现任何问题与南亚美车和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无关。

记者采访人寿财险未作回应

牡丹江人寿财险指定修配厂怎么会出现上述问题?这家修配厂是如何获得牡丹江人寿财险定点修配厂资格的?牡丹江人寿财险如何对指定修配厂进行监管的?是否存在南亚美车老板朱某所说的理赔款2.2万元,修配厂实际所得仅1.7万元的情况?

1月14日,记者致电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陈经理,要求回复上述问题。陈经理首先纠正记者所称的人寿财险“指定”修配厂不是指定关系,是“合作”关系。他说,于女士反映修车遭遇原厂件变副厂件问题确实存在;另外,公司合作的修配厂都是通过招标等程序确定的。针对记者的要求回应上述的问题,陈经理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再作详细解答。

16日,记者再次致电陈经理,陈经理未接电话;发短信,未回复。于是记者向人寿财险黑龙江公司提出采访要求,办公室人员高某答复与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联系,让牡丹江公司会用媒体。不久,高某告知记者,已经与牡丹江公司陈经理沟通好,可以接受记者采访,回答相关问题。

18日,记者再次与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陈经理联系,并按要求再次提出采访问题:如何确定合作修配厂;如何监管修配厂;修配厂老板称是否存在2.2万元理赔款实际只得1.7万元是否属实。陈经理短息回复:“向领导汇报一下,马上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牡丹江人寿财险公司未作出回应。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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