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举报电话的公告》,公布省市两级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督及举报电话。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49号要求,加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山东特开通整治监督及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敬请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1)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2)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4)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
举报受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举报
省级举报及监督-
济南市举报及监督-
青岛市举报及监督-
淄博市举报及监督-
枣庄市举报及监督-
东营市举报及监督-
烟台市举报及监督-、-
潍坊市举报及监督-
济宁市举报及监督-
泰安市举报及监督-
威海市举报及监督-
日照市举报及监督-
临沂市举报及监督-
德州市举报及监督-
聊城市举报及监督-
滨州市举报及监督-
菏泽市举报及监督—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将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吴军林)